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 1、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1. 国家对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什么政策手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办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进步的建议》(国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 (1)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少量的中小微型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微型企业进步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越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低于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型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就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同种类职员同等待遇。
(4)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 国家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什么政策手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办发〔2013〕35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等文件规定: (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打造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推进达成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3)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职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日期不少于7天;对拟聘职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途径,公示期不少于7天。
3. 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打折政策?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社〔2011〕64号)规定,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保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依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就业困难职员是指因身体情况、技能水平、家庭原因、失去土地等缘由很难达成就业,与连续失业肯定时间仍未能达成就业的职员。
就业困难职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行政地区的实质状况规定。
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职员的交费状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职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拓展岗前培训享受什么打折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4〕22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拓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依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状况,根据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肯定比率,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拓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职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依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状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附:培训职员花名册、培训职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凭证材料。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拓展岗前培训的,各地要依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合提升培训费补贴标准。
5.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怎么样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6.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办发〔2013〕35号)文件规定,要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区域、不相同种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规范性障碍。
切实落实允许包含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实行)。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个人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必须具备的材料。
7. 流动职员人事档案怎么样保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流动职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4〕90号)、《流动职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职员档案具体包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职员的档案;离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职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职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职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职员的档案。
流动职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1、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流动职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能管理流动职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别人的档案。
跨区域流动职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高校毕业生到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成本。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不收费的流动职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8. 什么是人事代理?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同意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1)流动职员人事档案管理;(2)因私出国政审;(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6)别的人事代理事情。
9. 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人事代理方法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职员委托代理。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与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
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10. 高校毕业生怎么样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打造劳动关系。
第十条规定,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打造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打造。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址、职业风险、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报酬,与劳动者需要知道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知道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能需要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1. 什么是社会保险?国内打造了什么社会保险规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途径筹筹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状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含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降低经济损失的规范安排。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内打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等社会保险规范,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状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规范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新型农村社会保险规范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基本医保规范包含职工基本医保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和城镇居民医保规范。
12.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什么社会保险义务?享有什么社会保险权利? (1)社会保险义务: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2)社会保险权利:一是有权在线查询、核对其交费记录;二是有权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有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和建议,推行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己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除此之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3. 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什么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交费状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看、核对其交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有关服务; (5)对侵害自己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除此之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14. 现在国家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怎么样规定的?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
依据《国务院关于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国务院关于打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规范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原则上为本单位薪资总额的20%、6%左右和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确定根据国家相应规定实行;用人单位缴纳生育险费的费率根据《企业职工生育险试行方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实行,由统筹区域政府依据实质状况自行确定,但不能超越用人单位薪资总额的1%。
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人薪资的8%、2%和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
依据《国务院关于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职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费率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职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交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区域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保打造统筹基金的交费水平确定。
(3)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和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采取定额方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5. 高校毕业生怎么样处置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状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6. 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它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借助外部最棒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减少本钱、提升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17. 现在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什么范围及区域? 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步骤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常识步骤外包(KPO)等。
ITO包含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信息管理软件运维外包等范围。
BPO包含企业业务步骤设计服务、企业内容管理数据库服务、企业运营数据库服务、企业Supply chain管理数据库服务等范围。
KPO包含常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商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剖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络游戏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范围。
国内现在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1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
18.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什么财政支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进步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进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建议》(人社部发〔2009〕123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职员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低于每个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学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常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个人低于500元的培训支持。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享受有关财政补助政策。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别补贴。
2、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区域与民族区域、贫困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就业 19.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国家近几年颁布了一系列打折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一般来讲,基层既包含广大农村,也包含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含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微型企业;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含个人创业、自谋职业。
20.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打折政策包含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办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 (1)健全薪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方法,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尤其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区域、艰苦边远区域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肯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8000元、研究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12000元)。
(3)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尤其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4)落实健全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合提升见习补贴标准。
(5)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各区域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要结合推进农业科技革新、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需要。
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帮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同种类职员同等待遇。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职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职位就业的,根据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职位补贴。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就业的,给予薪资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2)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的职员中录用。
市(地)级以下机关尤其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手段积极吸引出色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
(3)对具备基层工作历程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21.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包含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与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职位。
200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目录的公告》(人社部函〔2009〕135号),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目录,以指导各地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工作。
这批发布的职位目录共分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与其他等9大类范围,包含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农业、扶贫开发、医疗、卫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体育、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托老、养老、托幼、助残、公共设施设施管理保养维护等有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50种职位。
22.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位。
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有关组织和单位出资。
所安排用的职员按规定享受有关补贴。
23. 什么是公益性职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职位。
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职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职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位补贴。
符合公益性职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职位就业援助政策。
24. 什么是公益性职位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社〔2011〕64号)规定,对就业困难职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法。
在公益性职位安排就业困难职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职员实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保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就业困难职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保费和失业保险费,与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低于3年。
25. 什么是公益性职位补贴? 对在公益性职位安排就业困难职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质安排就业困难职员人数给予职位补贴。
公益性职位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低于3年。
在公益性职位安排就业困难职员就业的单位,可按季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职位补贴。
公益性职位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公益性职位补贴条件的职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发放薪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6.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推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关于调整健全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手段的公告》(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方法〉的公告》(财教〔2009〕15号)等文件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定向、委培与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现在,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已经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个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低于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个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低于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方法〉的公告》(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推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建议》(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方法〉的公告》(财教〔2009〕15号)中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规范,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8000元、研究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12000元。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情,仍按原规定实行。
27. 国家推行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含什么? 国家对到中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肯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推行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含: (1)西部区域: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区域: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3)艰苦边远区域: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区域。
(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查看:http://.gov) (4)基层单位: ① 中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含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区域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28.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规范和年限是多少?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8000元,研究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12000元。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根据实质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
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根据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29.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怎么样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2)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3)高校负责审察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0.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怎么样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方法〉的公告》(财教〔2009〕15号)需要,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当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方法。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能否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与怎么样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看。
31. 到基层就业怎么样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区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依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区域;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需要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32. 中央有关部门推行了什么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推行了5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含: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推行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推行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推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推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业部、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门从2103年起组织推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职位计划。
33. 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的公告》(教师〔2006〕2号),联合启动推行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聘期3年。
34.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推行的区域范围包含什么? 2006-2008年特岗计划的推行范围以国家西部区域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含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合兼顾西部区域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2009年,推行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区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35.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获得教师资格,具备肯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历程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需要和招聘职位需要。
36.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什么?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面试职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有关部门一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要,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察,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37.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建议(试行)〉的公告》(组通字〔2008〕18号),计划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从2010年开始,扩大选聘规模,逐步达成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目的。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38. 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什么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出色团干部、出色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勤勤恳恳,组织纪律观念强。
②学习成绩好,拥有肯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④身体健康。
除此之外,参加好友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拥有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39. 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察、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40. 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
2006年,中组部、原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公告》(国人部发〔2006〕16号),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法,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1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行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1〕27号),决定继续组织拓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11年起,每年选拔2万名,五年内选拔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41. 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同组织推行。
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1.8万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与年轻人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42. 什么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职位计划?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职位计划由农业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科技部一同组织推行。
从201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或地区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为期2-3年的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商品水平安全服务等工作。
43. 参加中央部门组织推行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什么打折政策? 依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推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政策规定,参加中央部门组织推行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打折政策: (1)公务员招录打折: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肯定比率,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
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也可考试报名其他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打折: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职位空缺状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有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应拿出高于40%的比率,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考学升学打折:服务期满后三年内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服务期满个人创业的,可享受税收打折、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根据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44. 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区域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有哪些打折政策?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发〔2011〕16号)规定,对到艰苦边远区域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薪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薪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薪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薪资高定1至2级。
3、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45.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怎么样界定? 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推行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寻求的大学生以男士为主,女人大学生寻求依据军队需要确定。
46.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什么政治条件? 寻求服现役的公民需要热爱中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守卫祖国、守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审察的内容包含: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与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状况等。
47.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什么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士160cm以上,女人158cm以上。
体重:男士:低于标准体重的30%,高于标准体重的15%。
女人:低于标准体重的20%,高于标准体重的15%。
。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高于4.6,左眼裸眼视力高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8.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怎么样规定的? 男士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49.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什么程序? (1)在线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天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在线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或http://zbbm.chsi,下同)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帮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近日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寻求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察,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政治审察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状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近日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察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0. 大学生寻求工作由什么部门牵头负责? 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拓展寻求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51.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什么打折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打折、就业服务等政策。
52.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
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夏秋天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公告其报名日期、地址、需要注意的地方等。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审。
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夏秋天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公告其体检时间、地址、需要注意的地方等。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
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
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年轻人未被批准入伍前,不能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年轻人入伍。
(4)优先安排用。
在安排兵员去向时,依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专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需要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寻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合适的职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53.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54.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规范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健全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手段的公告》(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方法的公告》(财教〔2013〕236号)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8000元,研究生每个人每年最高低于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质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实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质收取学费金额实行。
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需要第一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55.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都可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是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6.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怎么样计算?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根据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根据完本钱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质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根据高职阶段实质学习时间计算。
57. 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程序是什么?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网站,按需要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有关部门对《申请表》初中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有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
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公告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8. 因个人缘由被部队退回,高校学生已获国家资助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因本人思想缘由、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导致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能申请学费减免。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准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名字、就读高校、退兵缘由等状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根据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10日内,逐级大全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59.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国内现行的义务兵役规范服役年限是两年。
60.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什么就学打折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历程可作为毕业实习历程。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练习,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依据实质需要,每年安排少量专项计划,专店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能挪用。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状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拓展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拟定本校推免生遴选方法时,结合本校具体状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状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职员,符合研究生报名要求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职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本钱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率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率由各省份依据当地实质和报名状况确定。
(7)高校新生录取公告书中附寄应征入伍打折政策。
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公告书》时,附寄应征入伍传单,传单主要内容包含打折政策概要、报名步骤指南、学籍注册需要等。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赞同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具备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肯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考试报名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61. 什么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国家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大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2008年开始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出色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尤其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商支持。
62. 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儿,怎么样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63. 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户档迁移有什么打折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第三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64. 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的不同之处?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
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
士官是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
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薪资制和按期增资规范。
65. 没参加在线报名预征的大学生生是不是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打折政策? 未参加在线报名预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需要补办网上预征手续,没经过在线报名预征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打折政策。
4、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66. 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含什么?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建议》(国科发财〔2009〕97号)规定,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职员参与研究工作。
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
67. 什么高校毕业生可以被吸纳为研究助理或辅助职员? 吸纳对象主要以出色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含高校与有学位授与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68. 科研项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是不是为在编职工? 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吸纳高校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9.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吸纳高校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括什么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名字和地址; (2)研究助理的名字、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3)服务协议期限; (4)工作内容; (5)劳务性成本数额及支付方法; (6)社会保险; (7)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能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70. 服务协议的期限怎么样约定?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签订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09〕47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实行期未满的,依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
71.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公告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公告毕业生本人。
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72. 被吸纳高校毕业生怎么样获得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支付劳务性成本,具体数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相应职位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73. 项目承担单位是不是给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并按时足额交费。
参保、交费、待遇支付等具体方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实行。
74. 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怎么样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依据当地状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推广托管服务。
75. 服务协议期满后怎么样就业? 协议期满,假如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职位就业。
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职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职员。
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职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职员聘用规范建议的公告》(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实行。
76. 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怎么样办理落户手续?工龄怎么样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职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根据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交费年限合并计算。
5、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稳定灵活就业 77.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可以享受什么打折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革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打折政策主要包含: (1)税收打折:简化在校大学生创业步骤,取消《大学生个人创业证》。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个人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质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入支出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状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依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状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南服务,包含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始营业指导、筹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用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在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有关政策扶持。
对基地内在校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升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实行)。
78.在校大学生创业工商登记有哪些需要? 深化商事规范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规范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进三证合一登记规范改革建议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策略,达成一照一码。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合登记条件限制,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减少在校大学生创业门槛。
79.对大学生个人创业学籍管理有哪些需要? 对有个人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推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革新创业。
80.高校对个人创业大学生可提供哪些条件? 建设一批在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革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施等原则上都要向学生开放。
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途径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革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革新创业投资项目。
81.高校毕业生如何提高个人创业的能力? 各高校要依据人才培养定位和革新创业教育目的需要,促进专业教育与革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革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常识过程中加大革新创业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革新创业必学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变你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以提升创业能力。
82. 高校怎么样拓展革新创业教育? 完善革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高校要加快革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打造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规范。
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出色人才,联合撰写具备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革新创业教育重点教程。
改革教学办法和考核办法。
高校要广泛拓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进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进步、最新研究成就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起革新创业想法。
运用云数据技术,学会不同学生学习需要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愈加多姿多彩的教育资源。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重视考查学生运用常识剖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强化革新创业实践。
高校要加大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练习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
各区域、各高校科技革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状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
鼓励各区域、各高校充分借助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在校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
健全国家、地方、高校三级革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推行大学生革新创业练习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举办全国大学生革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革新、创意设计、创业规划等专题竞赛。
支持高校学生成立革新创业协会、创业会所等社团,举办革新创业讲坛平台,拓展革新创业实践。
83. 怎么样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就? 国家鼓励借助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推行、出售、许可和投资等方法,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就。
84. 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什么银行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根据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察、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各区域依据实质状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
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85. 什么项目是微利项目? 微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质状况确定,并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86.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怎么样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与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途径,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职位数目、期限、职员需要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拓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
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87. 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别,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使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88.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什么政策和服务? (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成本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各地要依据当地经济进步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准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3)办理人身意料之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89. 见习单位能享受什么打折政策? 对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企业(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职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再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实质参加就业见习的职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职员《身份证》、《登记证》复印件和大学毕业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有关成本,不计入社会保险交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0. 高校毕业生怎么样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推行。
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知道职业培训拓展状况,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参加。
职业培训工作主要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或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承担。
91. 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怎么样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培训职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别获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达成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6个月内没达成就业的,获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92. 高校毕业生怎么样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别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别。
职业技能鉴别要参加理论常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考核。
经鉴别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3. 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职业技能鉴别补贴政策,怎么样申请技能鉴别补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第一次职业技能鉴别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别补贴。
通过第一次职业技能鉴别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别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别补贴。
职业技能鉴别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别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6、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94. 主要有什么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1)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
除此之外,还按期拓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譬如每年5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每年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每年11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2)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现在,各省教育部门、各高校常见打造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方法、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提高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3)职业中介机构 主要包含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政府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并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95. 职业中介机构怎么样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质就业的登记失业职员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经职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后已达成就业的登记失业职员名单、同意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及《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96. 高校毕业生获得就业信息的主要途径有什么? (1)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含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有关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 (2)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含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有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互联网招聘活动; (3)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含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4)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5)别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6)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97.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提高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常识技能的同时,依据学校需要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学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方法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知道有关职业的资料和信息,充分借用社会实践平台,全方位提高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推行的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规范、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参加好友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机构拓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切实增强自己的职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优势,促进职业素养的培养。
98.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含什么毕业生?享受什么帮扶政策?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员工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
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
学校也应依据平常学会的状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当地实质拟定,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99. 高校毕业生怎么样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怎么样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处于无业状况的城镇常住职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职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
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范围的应用。
100.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什么服务和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公告》(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公告》(人社部发〔2013〕41号)需要,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从2013年起推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含户籍不在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要。
其中,直辖市为非当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方法按现行规定实行; (2)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准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筹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准时提供就业信息; (5)要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达成就业; (6)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准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可以随时参加; (7)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征,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别,按规定落实有关补贴政策; (8)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推广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步骤,提升服务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收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9)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准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
加强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